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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七旬老人“救孙砍人”获刑

海南省临高县得位村村民杨成杰。 未满8岁的孙子被同村醉酒村民掐住脖子无法呼吸,海南省临高县得位村村民杨成杰用钩刀砍击对方三刀,致使杨某全轻伤一级,杨成杰获刑8个月,其家人始终认为砍人举动属于“正当防卫”。2023年5月19日,临高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海南省临高县得位村村民杨成杰。

未满8岁的孙子被同村醉酒村民掐住脖子无法呼吸,海南省临高县得位村村民杨成杰用钩刀砍击对方三刀,致使杨某全轻伤一级,杨成杰获刑8个月,其家人始终认为砍人举动属于“正当防卫”。2023年5月19日,临高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5年7月8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其村委会村务公开栏贴出《澄清通告》,对其受到的错误判决予以澄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七旬老人因救孙获刑8个月

2017年8月31日,临高县得位村村民杨某全饮酒后,用手掐住了杨成杰未满8岁的孙子,杨成杰大喊让其松手,但杨某全不肯,后杨成杰用钩刀砍伤了对方。后经鉴定,杨某全所受损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

2019年,杨成杰被刑拘,2020年5月,临高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1月,临高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杨成杰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杨成杰上诉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杨成杰的第一刀具有正当防卫性质,但之后的几刀是在孙子跑开之后,属于泄愤行为,超过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判决杨成杰有期徒刑8个月。杨成杰刑满释放后,开始了申诉之路。

警方:审查未发现故意伤害

2022年6月23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称,原一、二审判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当年12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再审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并将此案发回临高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23年5月19日,临高县检察院以“杨成杰没有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其在本案中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前,杨成杰之子杨树在接受采访时称,他们想知道当年杨某全的行为是否在法律上构成“故意杀人未遂”,且如果罪名成立,会追究杨某全的责任。7月8日,杨树告诉记者,临高县公安部门在审查后认为,未发现有故意伤害的违法事实,已决定不予立案。

申请国赔与追责

案件暂告一段落后,杨成杰开始申请国赔,并要求办案部门公开道歉,为其恢复名誉。

在被认定构成正当防卫两年之际,杨成杰申请国家赔偿金约128万元。今年6月26日,其申请国家赔偿一案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听证会,审定其所要求的赔偿金额。

杨成杰提出,因为其有罪判决是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要求该院院长以登报方式赔礼道歉,帮助其消除影响。听证会上,法院曾提出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提高到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60%,以此为条件希望与杨成杰达成和解,让其撤回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关于要求海南二中院院长登报公开赔礼道歉和对办案相关责任人追责的内容,但被杨成杰拒绝。

7月8日,记者从杨树处获悉,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其村委会村务公开栏贴出了一份《澄清通告》,对其受到的错误判决予以澄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澄清通告》显示,2023年5月19日,临高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杨成杰在本案中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决定对杨成杰不起诉。本院对杨成杰受到的错误判决予以澄清,现张贴通告为杨成杰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记者注意到,《澄清通告》的落款时间为2025年7月7日。

杨树说,当时法院工作人员将其父喊至村委会协商此事与国赔问题,并最终将《澄清通告》予以张贴,但自己并不认可此事。杨树表示,他们所希望的是法院通过公开登报道歉的方式予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而这份《澄清通告》并非道歉声明。 据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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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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