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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ICU咋借钱”最新进展:一审法院院长道歉,弄错被告的律师会被司法惩戒

  来源:上游新闻  5月24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信访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参会人员包括赣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赣州市经开区法院院长、上犹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上犹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以及上犹县东山镇南河村民胡显青的妻子黄香莲等。

  来源:上游新闻

  5月24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信访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参会人员包括赣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赣州市经开区法院院长、上犹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上犹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以及上犹县东山镇南河村民胡显青的妻子黄香莲等。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两名参会人员处获悉,会上,赣州市经开区法院院长就一审错误判决向黄香莲诚恳道歉。出借人朱才明聘请的律师袁荣军会被司法惩戒。

  5月22日晚,上游新闻刊发的《人在ICU昏迷,如何做到借钱打欠条?一审法院判他:还钱》报道显示,2025年4月4日,江西赣州经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该市上犹县东山镇南河村村民胡显青偿还朱才明两万六千元及利息。法院判案的主要证据是当事人提供的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胡显青写的,落款时间为2010年1月8日的借条。然而,记者从多个渠道交叉得知,2010年1月8日,东山镇村民胡显青躺在ICU病房内处于昏迷状态;出借人朱才明和介绍人刘源文查看胡显青照片后表示,他俩不认识东山镇村民胡显青,东山镇村民胡显青不是借钱的胡显青。

  5月23日晚,赣州市中院发布情况通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朱某明与胡某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宣判后胡某青上诉至我院。经调查核实,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我院将依法纠错,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人在ICU咋借钱”最新进展:一审法院院长道歉,弄错被告的律师会被司法惩戒赣州中院发布情况通报。图片来源/赣州中院

  5月24日的座谈会上,黄香莲首先问到:一审判决已做出,她已上诉并缴纳了诉讼费,现已查清借钱一事与其丈夫胡显青无关,下一步法院会如何处理?

  赣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会依法纠错,一审错误判决会被撤销,并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人在ICU咋借钱”最新进展:一审法院院长道歉,弄错被告的律师会被司法惩戒赣州法院纠错程序已启动。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黄香莲表示,接到一审开庭通知后,她先后奔波于村委会、医院、法院、保险公司、律所等地,不仅耽误了上班,还支付了交通费,法院理应赔偿。赣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答应了黄香莲的赔偿请求。

  座谈会上,赣州市经开区法院院长表示,因该院的错误,徒增诉讼之累,他诚恳向黄香莲及其丈夫胡显青道歉。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广东华商(赣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荣军接受出借人朱才明的委托后弄错被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此,上犹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袁荣军会被司法惩戒,“我会向上级汇报,我来督办。”

  会议召开完后,黄香莲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法院知错即改,她很欣慰;对处理结果,她很满意。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找朱才明借了两万六千元的胡显青,借钱时是一名辅警,现已从警队离职,在外务工。他债台高筑已被列为失信人员,处于失联状态。与会人员表示,会设法促成朱才明与借钱的胡显青见面。

  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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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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