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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官宣:婚假由5日延到20日!

  据“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6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据“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6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完善婚假。依法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五日。

  延长生育假。符合规定的夫妻,延长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申请同意还可再延长生育假三十日。

  延长男方护理假。将男方护理假由二十日延长至三十日,方便男方照护妻儿,共担责任。

  完善婚育假期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享受十个工作日育儿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

  完善婚育假期落实保障机制。用人单位不落实规定假期的,有关机关责令改正。

责任编辑:过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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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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